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我国《反恐怖主义法》中的“去极端化与反极端化”

作者:兰迪去极端化反极端化反恐怖主义

摘要: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思想根源,打击极端主义是彻底遏制恐怖主义的关键。打击极端主义的方略可具体划分为去极端化与反极端化两种。前者是对已经接受极端思想者实施的特殊预防性措施,目标是使其放弃极端主义思想、重塑身份认同与复归社会;后者是对社会公众采用的一般预防性措施,目标是使其养成抵御极端主义思想侵蚀的能力,避免受到极端主义的影响。我国《反恐怖主义法》对去极端化和反极端化作了初步规定,但是与域外相关法律制度比较,还需在实践主体、实践措施和立法体例等方面作进一步完善。未来有必要制定单独的《反极端主义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CN:41-143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自办刊以来,一直坚持开门办刊的方针,积极组织刊发博导、硕导、博士研究生的论文。这些文章无论在选题还是质量方面都凸显出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前瞻性,极大丰富和提高了我校学报的内容和品位。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