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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庭前会议制度建构与适用初探——兼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作者:郭卓君庭前程序庭前会议制度司法解释

摘要:2012年3月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大幅修改,内容几乎涵盖刑事诉讼的所有重要领域。其中,在对一审程序的完善中设置了庭前会议制度,赋予庭前程序以实质内涵,彻底改变了原先“一步到庭”的诉讼模式。庭前会议制度能够发挥资讯、确定案件争点、保障集中审理和程序分流等功能,有助于实现公正和效率两大诉讼价值。司法解释在法典规定的基础上,对庭前会议制度的主持者、参加人员、适用范围和处理事项等作出细化规定,保障了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但是,庭前会议制度在启动主体不明、非实质性解决问题方式以及辩护权的实现等方面仍然存在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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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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