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倾销调查初级形态硅氧烷二甲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体泰国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8年第3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行反倾销调查。据介绍,商务部于2008年4月22日正式收到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进行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本次调查自2008年5月28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09年5月28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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