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薛向楠刑事诉讼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权保障

摘要:201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了对三类特殊案件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从法律层面上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从司法实务上来看,该制度已经成为侦查机关获取逮捕证据、赢得取证时间以及规避国家赔偿的重要手段,容易对被追诉人合法权益造成侵犯。为了完善人权刑事司法保障,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必须对该制度进行合理化改造。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唐山学院学报

《唐山学院学报》(CN:13-1336/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唐山学院学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