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靖孝道传统法制现代法制比较研究
摘要:孝道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理念,对传统和现代法律制度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夏商周时期孝与法开始融合的萌芽阶段,到秦朝孝与法融合的成长阶段,再到汉代以后直至清代孝与法融合的成熟发展,衍生出"容隐制度""子孙违反教令""别籍异财""匿不举哀"等关于孝道的法律制度。现代法制中也有许多体现孝道的法律制度,体现在宪法、刑法、民法和社会法等部门法中。但是传统和现代法制中关于孝道的制度在调整范围和调整手段等方面有许多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于生产方式、社会结构、思想观念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同造成的。传统法制关于孝道的规定对现代法制的建设有许多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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