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子逸疑罪从无被害人国家救助心理干预权利救济
摘要:在疑罪从无个案中,被害人在已承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前提下,又历经了为时不断的诉讼流程,最终既没能获得其期待的正义结果,又无法获得任何经济上或心理上的补偿,这无疑会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创伤,同时也会使社会公义蒙羞。在刑事司法体系内平衡被害人与被告人的权利设置,同时建立并完善对此类案件中被害人物质及精神方面的救助和关怀,不仅能为疑罪从无原则的推行解决后顾之忧,更是实现个案公正、彰显司法人道主义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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