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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论法应让林毅夫回乡

作者:许文彬林毅夫全国政协常委世界银行国防部国务院服兵役追诉权通缉

摘要:现任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常委的林毅夫是台湾宜兰人,去年甫卸任世界银行副行长一职。其于1979年5月16日在金门服兵役时,以上尉连长身份趁夜泳渡到厦门。时隔23年之后,始被台“国防部”于2002年12月以“叛逃投敌罪”通缉,距今已35载。就法律层面而言,林毅夫“叛逃投敌”案法定追诉权时效为20年。当年台“国防部”于其时效失效之后通缉,于法根本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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