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遥就业管理港澳同胞全面开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大陆法律保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天津市
摘要:10月1日起,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部新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办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当地的就业手续。经许可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当地就业将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要制定台、港、澳居民在津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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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声》(CN:11-146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政治期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台声》以“表达台胞心声,关心台胞福祉;维护台胞权益,增进两岸交流;沟通两岸亲情,促进祖国统一”为已任,及时向广大台湾乡亲解读大陆对台方针政策,关注台湾重要新闻,搭建两岸交流平台,积极为台胞乡亲服务,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尽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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