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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刑法中因通奸的激情杀人及其流变

作者:马海峰通奸激情杀人义愤男女平等

摘要:罗马古典法时代的皇帝和法学家在杀奸权的基础上发展出激情杀人制度。它强调被害人之过错,当事人之义愤,限定时空条件和杀害对象,这些都是其合理内核。但是该制度只肯定了作为丈夫的义愤并对其行为予以宽宥,却将女性排除在外。后世的法律在此基础上予以扬弃,并形成了现在的激情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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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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