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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力量与局限——以美国经验为分析视角

作者:楼秋然机构投资者股东行动主义公司治理法律变革

摘要:作为证券市场中的一股强大力量,机构投资者愈发受到公司法、证券法的仰仗,被视为减少乃至消灭成本的有力武器。在应然的层面,由于其有财力持有大量股份、具有较高的退出成本和较低的合作成本,机构投资者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然而在实然层面,机构投资者的行动效果不佳,其原因可以被归结为'各种法律障碍'、'短视主义与利益冲突'、'政治压力与薪酬结构'。因此,只有全方位、及时、有成效的法律变革才能发挥机构投资者应有的作用。中国的机构投资者虽然具有与其美国同行不同的治理课题,但他们的行动方向、力量局限却非常相同,有鉴于此,我国未来也需要进行相似、甚至更多的法律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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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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