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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未通知债务人,股东应担赔偿责任

作者:方圆清算组未通知股东公司法债权人注册登记注销公司规模农产品公司清算

摘要:编辑同志:曾某等三人于2003年经注册登记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2009年元月,公司因向我购买农产品而欠下我25万元货款。两个月后,公司因故决定解散,并由曾某等三人成立了清算组,但一直未通知我有关公司进入清算的事宜。当我近日依约前往索要货款时,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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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通

《生意通》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以“汇聚创富小项目、指点生意真诀窍”为办刊宗旨,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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