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海鹰资产组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总部资产
摘要:如果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但在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2006年2月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引入了“资产组”和“总部资产”的概念,要求对于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应当按其所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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