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杉杉共同被告自白规则传闻规则补强证据规则
摘要:刑事被告分为形式的共同被告与实质共同被告两种,两种被告之口供须在符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传闻证据规则以及给予向对方对质询问权的前提下方得使用。共同被告口供之证明力应接受补强规则之检验,其证言之证明力不得作为认定其他被告有罪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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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CN:23-10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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