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

超标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生活污水国家税务总局海洋工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

摘要: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商业会计

《商业会计》(CN:11-147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商业会计》着重于加强新政策法规、制度及实务工作指导;介绍国内、外新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探讨财会改革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提供信息服务;考试指导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