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抵扣联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机关证明单
摘要: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通知》明确,外贸企业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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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CN:11-147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商业会计》着重于加强新政策法规、制度及实务工作指导;介绍国内、外新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探讨财会改革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提供信息服务;考试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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