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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摘要)

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答记者问修订暂行条例财政部负责人

摘要:问:请介绍一下三个税收实施细则修订的基本情况? 答:此次三个税收实施细则的修订,主要根据其上位法相关授权对内容作相应操作性规定,重点明确了增值税转型改革、混合销售行为、境内营业税应税劳务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相关规定。同时,对三个税收实施细则的一些共性条款,包括销售和有偿转让的定义、外汇销售额的折算、价外费用的范围、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核价顺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作了统一和衔接。此外,按照准确、简练、统一、规范的原则,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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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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