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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明确

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政策土地使用权转让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改制重组作价出资财政部行为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明确,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适用两部门《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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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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