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浅谈粮油加工企业副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作者:周庄华企业生产账务处理增值税企业会计制度副产品销售加工企业处理方法粮油副产品补贴收入企业实际

摘要: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粮油加工企业生产的粮油副产品,如米糠、菜饼等饲料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这一事项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没有明确规定。笔者在审计实务中发现,对于这一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各粮油加工企业有所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方法:在销售免税副产品时价税分离,免征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直接记入“补贴收入”科目的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商业会计

《商业会计》(CN:11-1475/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商业会计》着重于加强新政策法规、制度及实务工作指导;介绍国内、外新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探讨财会改革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提供信息服务;考试指导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