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浦生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转让没收伪证罚款违法所得颁布建筑施工企业施行建设部
摘要: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自2004年7月5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转让、冒用,转让、冒用和使用伪证的,除责令停工、没收违法所得外,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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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建设》(CN:12-1093/TE)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石油工程建设》办刊宗旨:根据我国石油和石化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报道石陆地和海上油气田、油气管道、油气储罐、石油石化装置的工程建设和科研设计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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