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建华山区性河流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通航标准
摘要:山区天然河流的洪水期水位暴涨暴落、洪峰历时较短,针对海事部门划定的禁航水位(或禁航流量)一般低于国标的要求水位,可以适当降低通航建筑物最高通航水位以节省工程投资,需要探寻山区性河流设计最高通航水位的合适标准。选择四川省内7个和重庆市内4个水文站的水文资料进行计算分析,结果表明:将频率法直接改为保证率法难以控制水位降幅,适当降低洪水重现期标准是可行与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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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CN:11-1871/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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