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福山; 崔毅; 姜国华; 巴根; 王银维; 乌...动物检疫工作放心肉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呼和浩特兽医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动物防疫条件消费者监督机构
摘要:民以食为天,吃“放心肉”,关系到畜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放心肉”的内涵非常丰富,不同消费层次和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对“放心肉”标准的要求不同。目前广大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是染疫动物肉品、有害物质残留超标肉品、腐败变质肉品、注水肉品、淘汰种用动物肉品和动物肉品的营养成分等。近年来,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围绕“放心肉”做了大量工作,但就全区的现实情况看,大多数屠宰场不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2002)15号令]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卫生、加工、污物处理设施非常差,防疫难、检疫难所导致的外疫传入与交叉感染的潜在危险依然存在,还不能从根本上保证肉类产品确实安全、卫生的要求,更不适合加入WTO之后,改革开放、城市文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商品流通贸易的需要。因此,针对现状和存在问题要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协调部门关系,明确部门职责、增加经费投入,落实农业部检疫四到位,同时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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