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政府职能转变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公民个人行为规范行政权力
摘要:青锋、范晓莉等撰文认为,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是:在体制方面,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个人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中央与地方、政府与部门的权限基本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钧。在法制方面,行政活动有法可依,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并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科学规范、切合实际;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