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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前期政府土地私有产权保护职能探析

作者:侯江红保护职能唐朝前期私有产权土地私有政府土地所有权产权保护所有人

摘要:一、唐朝政府对土地私有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及措施 一是保护私人土地所有权。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一,唐朝政府以诏令形式确认和保护隋末大乱之后所有权仍然明确的私有田宅。唐初,唐高祖颁布诏日:“其隋代公卿以下,爱及民庶,身往江都,家口在此,不预义军者,所有田宅,并勿追收。”对于已抄没者,依数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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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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