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长莉五四男女平等妇女财产权
摘要:五四时期形成了高涨的妇女解放思潮,但“男女平等”成为社会主导观念,最后在标举男女平权宗旨的国民党执政后,才最终修订颁行了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财产权的法律。这一法律条文比民间实际情况有所“超前”,因而效用性受到限制,但对社会观念及民间习俗变革起到了主导和引领作用。反映了观念、制度和习俗变革之间有一定的“超前”梯度,这是中国社会现代化变革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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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月刊》(CN:41-1016/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史学月刊》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最早的一家历史学专业刊物,发表高水平的史学研究成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中文优秀期刊,复印量、转载率及影响因子在国内史学类期刊中排名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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