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长琦两晋南朝赐位制度官品资品九品官人法
摘要:两晋南朝文献中多有“赐位”的记录。实施赐位的主体是皇帝,受赐的对象具有多元性。其中有文武百官、百姓,还有“作庙者”、“予丧事者”、“投刺劝进者”、旧部将吏、“客”、“义客”乃至于“故乡老少”。赐位多逢皇帝即位、皇帝冠礼、立皇后、立太子之时,具有喜庆的特色。所赐之“位”,实际上是九品官人法下的品位。品位是九品官人法制度的基石,大规模的赐位,造成了品位的轻滥,乃至于九品官人法的最终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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