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新华魏晋南朝军府管理地方变乱
摘要:魏晋南朝地方军政官的频繁变乱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其原因主要在于:军府长官在获得财富方面具有先天之利,名义上属于国家的地方财富常常会被越轨的军政长官挪作私用。当时以“节”为发兵符信,但是诏书与尚书符都很容易被伪造,朝廷无法防止地方军政官擅自募兵、兴兵。中央也曾对军府内部士兵、府僚、属州刺史与军府长官之间过于亲密的关系进行干预,并且加以种种规定。但这些规定具有矛盾性,而且这种矛盾性又总是向有利于军府长官的方向转化。中央一直向军府派驻有各种监察性质的官员,但这种官员在身份和地位上又从属于府主,有听命于府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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