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翟晓舟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科技成果转化法规修订
摘要:1996年,为了落实新颁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我国各地方陆续于上世纪末期与本世纪初期出台了本行政区域内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性法规。为了全面贯彻2015年修正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各地方陆续开始对本地方的科技成果转化法规进行了新一轮调整。这一次的地方立法调整反映了各地方积聚已久的科技成果转化的立法需求,也为从中央到地方的科技行政执法体制提出了改革新要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CN:61-146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系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陕西省重点社科学报。重点刊发行政管理学、宏观经济理论以及改革与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成果,更加关注和解决国家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成果。
省级期刊
人气 238662 评论 36
人气 123395 评论 54
人气 76805 评论 51
人气 48505 评论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