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梦笔视频游戏作品独创性表达实质性相似
摘要:视频游戏在我国著作权法上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作品类别,最近有司法判决将其认定为电影作品,从而引发了对视频游戏在著作权法上如何定性的热烈讨论。视频游戏应被视为不同类型的作品的集合体。著作权法真正保护的是作品中的独创性表达,作为认定作品侵权的关键要件——"实质性相似",其含义是,未经许可使用了属于著作权人的独创性表达,与作品的类型或者性质无关,所以,虽然视频游戏的定性不易把握,但并不会影响视频游戏的实质性相似认定。对于视频游戏的实质性相似认定,应当遵循"抽象—过滤—比较"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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