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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宜昌城区物业管理实践看业主委员会面临的困境和出路

作者:陈方秀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小区物业自治机构建设单位共用部位住宅物业权源环境卫生

摘要:<正> 一、问题的提出经过10多年的实践,物业管理这一西方"舶来品"早已为国人所熟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从民法的视角看,物业管理的权源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派生的成员权,即住宅小区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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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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