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小勇财产征收财产权一般限制行政征收概念辨析公共利益征收制度台湾地区法学界国家
摘要:财产征收是国家基于整体或局部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公民、法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予以征收。通过对法国、德国、英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财产征收制度的比较研究和国内法学界对财产征收含义的分析。确定了对财产征收含义的理解,财产征收的含义应从主体、客体、行为等方面对进行具体界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季刊)创刊于1988年,由山西省司法厅主管,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CN刊号为:14-1246/D,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坚持四项期刊本原则,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宣传国家的各项法律、法则和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