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淑萍水土流失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综合治理汾河太原段
摘要:为了进一步改善省城太原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和对外形象,在连续两期开展汾河太原城区段综合治理的基础上,于2013年启动实施了汾河太原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包括风峪河治理工程)。本项目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31.90 hm^2,其中项目建设区609.76 hm^2,直接影响区面积22.14 hm^2。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完善了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实施后,扰动土地整治率达10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9.99%,土壤流失控制比1.05-1.3,拦渣率达98%以上,林草植被恢复率达100%,林草覆盖率达38.84%,治理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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