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校外培训机构指导标准教育厅
摘要:陕教规范[2019]4号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现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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