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安置工作人民政府办公厅移民搬迁陕北地区陕南地区陕西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摘要:汉中、安康、商洛、榆林、延安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迂规划(2011-2020)》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陕北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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