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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民营苗圃发展对策的研究

作者:郝文贵; 陈亮山西民营苗圃政策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集团化经营

摘要: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山西省种苗生产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种苗生产的经营主体过去主要是以国有苗圃为主,转向国有、集体、个体共同参与,而且社会参与种苗生产的比重不断提高.据统计,在全省2.13万hm2育苗面积中,国有苗圃占18.70%,社会集体占24.90%,私营企业和个体占56.40%.由此可见,山西苗木产业的发展走体制多样化、投资多元化的路子已势在必行.民营苗圃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个人所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制、租赁制等.从山西民营苗圃的实践来看,民营苗圃的发展提高了种苗质量和造林成活率,加快了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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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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