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债务合同购房资金借款偿还还款负债
摘要:编辑同志: 我的邻居老董2012年3月,因购房资金一时不到位,就向好友老周借款1万元,承诺于2013年1月底归还,到期老董以购房负债累累为由未能还款。后老周得知老董的老上级老林曾向老董借款1.5万元,本应在2013年1月偿还且也未归还,于是老周要求老董向其老上级老林要款以偿还自己的借款,老董对此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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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年》(CN:14-100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西老年》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四贴近”的办刊宗旨,言老人事、表老人志、抒老人情、解老人难,以高雅的品味,丰富的内容,健康的情趣,鲜明的特色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成为老年朋友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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