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凤山; 张鸿志岳母老人老年人勤俭持家孝敬爱人生活期母亲义务街坊
摘要:我今年67岁。在孩子面前,我和老伴儿李敏智已是老年人了,可是在我岳母面前,我们还是孩子。自从她进入我们家,全家人都特别孝敬她。让她吃好睡好生活好,她也挺高兴。我和爱人结婚40多年来,一直勤俭持家,奉养双方老人,受到单位和街坊邻里的夸奖。其实这也没什么,我们只是尽了做儿女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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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年》(CN:14-100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西老年》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四贴近”的办刊宗旨,言老人事、表老人志、抒老人情、解老人难,以高雅的品味,丰富的内容,健康的情趣,鲜明的特色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成为老年朋友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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