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乾元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
摘要:划清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线,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的重大问题,也是维护宪法权威性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不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势必导致私有化,危及社会主义的基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现实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单一公有制不适合现阶段中国国情,这是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了的基本结论。现阶段,我们应正确认识和把握“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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