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先福治安行政案件检查范围检查程序
摘要:为了查明治安行政案件事实,发现和收集有关证据,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按照合法、及时、细致、全面和客观的原则,严格依法进行治安行政案件检查,杜绝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检查、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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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察学院学报》(CN:14-139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宗旨是活跃公安理论研究气氛,交流公安实践经验及科研信息,扶持公安科研新人,服务公安实践、科研和教学,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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