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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视野下的讯问策略

作者:陈小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语言策略非语言策略

摘要: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获得的证据种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以及通过该口供获得的物证、书证。2010年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求公安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既要重视口供又不搞刑讯逼供,不搞口供至上;既要探求实体公正更要重视程序公正;既要注重办案的效率更要重视对犯罪嫌疑人正当权益的保护。为此,文章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不规范讯问方法,探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视野下公安办案讯问的一些方法,旨在使公安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从"硬审讯法"转变到"软审讯法"。这种"软讯问法"包括讯问中的语言策略和非语言策略。同时,为了保障这种讯问方法的实施,应当设立一定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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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CN:14-139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宗旨是活跃公安理论研究气氛,交流公安实践经验及科研信息,扶持公安科研新人,服务公安实践、科研和教学,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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