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东背信罪特殊背信罪立法建议构建完善
摘要: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5种特殊背信罪,而没有设立普通背信罪。这种立法方式已难以适应维护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国外大陆法系有关国家的背信犯罪立法非常完备,对背信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设置都有明确系统的规定。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并立足于国内的社会现实,在刑法中增设背信罪这一罪名,同时将各种特殊背信罪进行必要的完善,从而构建起我国的背信犯罪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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