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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谐观念的反思

作者:李晓燕传统法律文化和谐观念现代化

摘要:和谐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观念,它具体化为慎刑思想、无讼价值观和情理法特征。小农经济、宗法社会是这种观念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传统法律文化的和谐观念具有合理精神,同时也对现代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法律文化和谐观念应当实现从民本到人本、从一元静止到多元运动、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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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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