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配套资金国家县级扶贫开发工作贫困县山西省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压力市级财政
摘要:为减轻周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配套资金压力,从今年起,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与省、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由原来的1:0.45:1.03:1.02调整为1:0.45:0.05:0,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承担的配套资金部分改为由市级财政承担,取消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西财税》(CN:14-1011/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西财税》以探索财税经济方面有关问题(理论政策),总结交流财税管理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经验,宣传财税方针政策和法规、介绍国内外财经知识为主。
部级期刊
人气 6113 评论 10
省级期刊
人气 5864 评论 10
人气 5550 评论 25
人气 3953 评论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