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奖励徐工骨干技术经营者持股制度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销售经营管理者国有资产增值机械
摘要: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经营者持股制度的改革指导意见.徐工集团本次改制拟实施经营层及管理、技术、销售骨干股权奖励计划。一、政策依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发 [2000]3号】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企业经营者持股制度”。《省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意见》【苏政发[1999]69号】规定“完成国有资产增值任务的企业,可将净资产增值部分的一定比例折成股份,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