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慧芳; 雷咸胜精准扶贫新农保财政补贴负所得税养老贫困
摘要:精准扶贫是当前我国扶贫工作的主要方针,在发挥增量作用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存量的意义与功效。以新农保这一存量为研究对象,通过引入负所得税的理念,对新农村财政补贴机制进行优化,变单一化的财政补贴机制为差异化的财政补贴机制,实现财政补贴的结构性调整,可使财政补贴更加偏向于贫困者或者低收入者,降低农村养老贫困的发生率,推动新农保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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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经济》(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财经大学主办,CN刊号为:22-121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务与经济》以其广阔的研究视角、深邃的学术内涵、丰富的理论成果、独特的办刊风格,设有“税务研究”、“经济纵横”、“吉林经济”等主要栏目,主要发表财经类学术论文,重点探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税收及经济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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