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桂英税务诉讼税务争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民事诉讼税务刑事诉讼
摘要:在我国,“税务诉讼”一词多用在税务行政诉讼范畴内,特指纳税人针对税务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税务诉讼不应仅限于行政诉讼中,还应存在于其他诉讼领域。厘定税务诉讼,应以税务诉讼在内容上的涉税性与在形式上的诉讼性为标准,涵盖一切与解决税务争议有关的诉讼活动,外延上包含税务行政诉讼、税务民事诉讼和税务刑事诉讼,税务诉讼具有多重性、综合性、复杂性、多元性及多样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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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经济》(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吉林财经大学主办,CN刊号为:22-1210/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务与经济》以其广阔的研究视角、深邃的学术内涵、丰富的理论成果、独特的办刊风格,设有“税务研究”、“经济纵横”、“吉林经济”等主要栏目,主要发表财经类学术论文,重点探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税收及经济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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