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健飞管制生物技术产品监管美国政府农业生物技术上市生物农业大田试验温室链条
摘要:基于对人类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考虑,美国当局对生物技术产品进行严格的管制.以生物农业产品为例,从1990年起,有超过25种农业生物技术产品通过美国监管当局的审核成功上市.20世纪70年代,依据"国家卫生局(NIH)关于涉及DNA分子重组研究的指导意见",美国对农业生物技术产品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实验室和温室.随着生物技术产品沿着基础研究开发--大田试验--商业化这一链条的发展,美国政府在1986年颁布了"生物技术监管合作框架"("Coordinated Framework for Regulation of Biotechnology"),以指导相关联邦机构如何监管生物技术产品的研发和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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