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红; 罗怀良; 李朝艳; 熊静芸农业碳收支公平性评价泸州市
摘要:根据泸州市空间面板数据,分别采用参数估算法及IPCC清单估算法估算该市2006—2015年农业生产碳收支状况,并用生态承载系数及经济效率系数进行区域农业碳排放公平性评价。结果表明:(1)2006-2015年该市农业碳吸收量由166.47×10^7kg增长到188.38×10^7kg,水稻碳吸收占比最大。农业碳吸收强度由2006年的8×10^3kg·hm^-2上升到2015年的8.96×103kg·hm^-2,其中龙马潭区叙永县明显减弱,而泸县和合江县显著增强。(2)研究期该市农业碳排放量由144.02×10^7kg减少到127.71×10^7kg,其中牲畜养殖是最大排放源。农业碳排放强度由2006年的6.92×10^3kg·hm^-2下降到2015年的6.07×103kg·hm^-2,其中龙马潭区、纳溪区、叙永县和古蔺县明显减弱,而泸县显著增强。(3)农业碳排放生态承载力从大到小依次为江阳>龙马潭>泸县>合江>纳溪>古蔺>叙永;农业经济效率从大到小依次为龙马潭>江阳>泸县>合江>纳溪>古蔺>叙永。(4)农业碳排放公平性聚类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北部平原地区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其他地区的农业碳减排压力,南部山区农业碳排放则加重了该市农业碳减排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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