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霍宏霞法治未完全理论化协议路向共识
摘要:未完全理论化协议是指当人们不可能就一个问题的所有理解层面上都能达成共识的时候,把共识性认识仅仅放在某一个层面上,以此为基础达成暂时的和解,并作出可能的制度性安排。未完全理论化协议的程度不同的三个基本调适路向,以及从低层次理论原则向高层次理论原则或从高层次理论原则向低层次理论原则的两种理论共识倾向共同推动着法律的发展、完善与纠纷的更好、更快解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汕头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CN:44-1059/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汕头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反映本校师生在自然科学方面研究、教学成果,并适量发表校外较高质量的稿件,主要读者对象为高校师生、科学工作者和工程师。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