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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丘陵区土地整治中覆土需求优先度评价

作者:董起广; 赵磊; 陈田庆; 雷娜; 刘海伟山地丘陵区土地整治覆土优先度陕西省铜川市

摘要:[目的]明确山地丘陵区土地整治项目的覆土区域,指导项目区域的规划设计。[方法]选取涉及土壤构型、交通状况、立地条件、土壤理化性质等方面的7个指标,利用GIS技术,对陕西省铜川市一典型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覆土优先度评价。[结果]①项目区内I级覆土需求优先度区域占到田块总面积的46.2%,其覆土的综合效益较大,可优先安排覆土;②Ⅱ级覆土需求优先度区域占田块总面积的23.7%,可根据土源情况适当进行覆土;③Ⅲ,Ⅳ级覆土优先度区域共占到田块总面积的30.1%,此2个区域覆土效益较小或基本无覆土需求,可不进行覆土。[结论]评价结果明确了各个区域的覆土需求度,较好地反映了土地整治项目区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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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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