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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的财税处理

作者:杨启刚国家税务总局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财税处理应税行为税务机关专用发票征增值税

摘要:近日,有纳税人咨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财税处理方面问题,答复之余,觉得有对其梳理一番的必要,故为此文。一家之言,权当抛砖,以期引玉。一、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的范围和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指,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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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税收征纳》(月刊)创刊于1950年,由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管,武汉出版社;武汉市税务学会;武汉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CN刊号为:42-1411/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税收征纳》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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